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关于“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有关要求,依法规范实施市场监管领域失信惩戒措施,健全信用约束机制,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我局起草了《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失信惩戒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可于4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至我局:
(一)通过信函邮寄至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403号(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处),邮编:401147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240268678@qq.com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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