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全省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农业农村部门合法、合理、适当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厅制定了《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箱或者信件邮寄的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10月22日。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486号吉林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邮编:130051;电子邮箱:snynctfgcgk@163.com。
附件: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