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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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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9-24 08:51:24  来源: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119
核心提示:为加强和规范全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保障受影响人员基本生活,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开征求《浙江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反馈时间:9月23日08:30—10月23日17:30止。
发布单位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23 截止日期 2024-10-23
有效性状态 地区 浙江
备注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保障受影响人员基本生活,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粮食物资局起草了《浙江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拨打联系电话(0571-85776036)。

二、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529889791@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浙江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591号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浙江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建议”。为方便联系,请预留联系电话。

意见反馈时间:9月23日08:30—10月23日17:30止。

   附件:《浙江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地区: 浙江 
 标签: 突发事件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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