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海市长宁区关于依法处置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实施意见(草案)》征询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海市长宁区关于依法处置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实施意见(草案)》征询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9-20 13:59:46  来源: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35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治理牟利性职业索赔乱象,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长宁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在充分调研、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上海市长宁区关于依法处置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实施意见(草案)》。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20日。
发布单位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19 截止日期 2024-10-20
有效性状态 地区 长宁区
备注  

为进一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治理牟利性职业索赔乱象,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长宁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在充分调研、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上海市长宁区关于依法处置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实施意见(草案)》。现将《上海市长宁区关于依法处置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实施意见(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希望广大市民和有关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长宁区市场监管局,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来信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436号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消保科,邮编:200051

电子邮件地址:cnxbk1436@163.com

2、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20日。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9日

附件:   1.上海市长宁区关于依法处置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实施意见(草案).doc

   2.关于《实施意见(草案)》制定背景说明.docx

   3.关于《实施意见(草案)》解读.docx

 地区: 长宁区 
 标签: 市场监管 市场监督 草案 体系 消费者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5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9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