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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商务局关于公开征求《温州市商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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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4-24 09:33:57  来源:温州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194
核心提示:我局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15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形成了《温州市商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5日。
发布单位
温州市商务局
温州市商务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16 截止日期 2024-04-25
有效性状态 地区 温州市
备注  

为贯彻落实《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函〔2024〕2号)要求,我局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15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形成了《温州市商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5日,意见请反馈至温州市商务局公平贸易和法规处。地址: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3号院9号楼北楼904室。联系人:戴双双;联系电话:0577-88862864,18268931564;电子邮箱:809969236@qq.com。

附件:温州市商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温州市商务局

2024年4月16日

温州市商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海经区商务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商务发展促进中心:

为贯彻落实《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函〔2024〕2号)要求,我局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15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的5件,修改后继续有效的2件,废止的5件,宣布失效的3件。现将清理结果(见附件)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温州市商务局

2024年4月**日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修改后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温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温州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温商务〔2020〕75号
2 温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温州市级著名商业街(区)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温商务〔2020〕106号
3 关于印发《温州市对外贸易预警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温商务发〔2023〕13号
4 关于印发温州市首发首店项目申报细则、潮店网红店遴选细则的通知 温商务发〔2023〕15号
5 关于印发《温州市商务运行调查监测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温商务发〔2023〕17 号

附件2

修改后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温州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温商务〔2020〕23号
2 温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交会温州分团展位申请、分配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温商务〔2022〕10号

附件3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温州市商务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温州市重点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 温商务联发〔2016〕30号
2 温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温商务〔2019〕120号
3 温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 温商务〔2019〕60号
4 温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商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温商务〔2020〕13号
5 关于印发《温州市首发首店经济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温商务〔2022〕13号

附件4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温州市商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温商务〔2021〕39 号
2 温州市商务局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推动商贸业提质扩容的若干政策意见 温商务联发〔2022〕3号
3 温州市商务局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贸易调整援助试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温商务联发〔2022〕18号

 地区: 温州市 
 标签: 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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