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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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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12-25 05:17:21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37
核心提示: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到实处,结合我区市场监管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措施》,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25 截止日期 2024-01-05
有效性状态 地区 新疆
备注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到实处,结合我区市场监管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措施》,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联系电话:0991-2811791、2811781(传真)

2.电子邮箱:mj@xjaic.gov.vn

3.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7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邮编830002),请在信封上注明(民营经济发展)。

意见反馈截至时间2024年1月5日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措施(征求意见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4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国市监信发〔2023〕77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到实处,结合我区市场监管部门职能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措施:

一、加大准入把关力度,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一)严格执行“一张清单”。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以外不得设置准入条件,实行“非禁即入”。推动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对民营经济申请行政许可的,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预先业务指导,助力企业获证。(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登记注册处、各业务处室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落实。以下均需各地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落实,不再列出)

(二)清理规范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在政务服务前要求企业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正或提供证明等。(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登记注册处、食品生产处、食品经营处、知识产权促进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落实。通过第三方大数据技术,对全区各级政府公开发布的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信息化监测,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抓好整改。结合网上交叉检查和第三方评估工作,督促政策制定机关对问题政策措施整改到位。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作用,进一步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双反处牵头负责,各相关处室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信用约束激励。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强化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的政策文件。深入开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治理专项行动。落实信用修复管理规范性文件,扩大信用修复范围,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发挥公示对企业的信用激励作用,对获得荣誉的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上予以标注公示,提升信用良好企业获得感。(信用监管处牵头负责,各相关处室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帮扶支持力度,打造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品牌

(五)优化经营主体年报服务。开展“年报服务年”“年报质量提升年”活动,以年报通知、宣传、培训等为抓手,通过信息化平台,广泛宣传惠企政策,引导经营主体按时年报。不断扩大“多报合一”范围,减少经营主体重复、错误填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做好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的年报公示工作。(信用监管处牵头负责,各相关处室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打造“新企办”“新服办”服务品牌。完善智能化、一体化、协同化、学习化登记注册申报系统,巩固企业“一网通办”功能,让企业开办、退出更便利。继续拓展电子营业执照政务领域应用推广试点经验。开展个体工商户“个转企”、强制注销等试点。研究规范登记注册审查要点和电子档案管理使用规范。持续推进规范化窗口建设。(登记注册处牵头负责)

(七)扎实开展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细化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指标和赋分体系。结合分型分类结果,协同自治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出台政策、精准帮扶,加强直接面向个体工商户的政策发布和解读引导。(登记注册处牵头负责,各业务处室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整治执法力度,强化民营经济法治保障

(八)加强反垄断执法。依法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加大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查处力度,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双反处牵头负责,各相关处室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仿冒混淆、民营企业专利、商标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民营企业原始创新和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创新监管方式,推动商业秘密保护关口从事后维权向事前预防转移,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持续做好知识产权培训宣传,提升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双反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牵头负责)

(十)加强涉企违规收费行为整治。广泛宣传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惠企减负政策,推动各项降费政策落实落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快速办理涉企收费投诉举报,特别是涉及民营企业负担的诉求;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及时曝光涉企违规收费典型案例。(价监处牵头负责)

(十一)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动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常态化运用,不断提高分类的科学性和精准性。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对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推行“一业一查”,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监管效能。(信用监管处牵头,各相关处室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深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适时动态调整。积极推行“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适、事后回访”的闭环式管理。大力整治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趋利执法等执法扰企突出问题,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法规处、执法稽查局牵头负责,各相关处室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工作提升力度,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三)开展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行动。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的数据治理工作机制,从全面性、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冗余性、关联性等7个维度,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归集、公示的企业数据进行自查整改,以全面、准确、完整、及时的数据夯实信用监管工作基础。(信用监管处、科技信息处牵头负责,各相关处室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持续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加强对经营主体信用培育力度,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围绕构建信用承诺、守诺核查、失信惩戒、信用修复闭环管理体系;便利经营主体修复信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守信者提供更宽松的监管环境。(信用监管处牵头负责,各相关处室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持续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将提升行动有效融入新疆发展大局,围绕新疆优势产业链发展需求,针对小微企业质量共性问题、突出短板和关键环节,统筹运用质量基础设施各要素,让提升行动成为助推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认证认可监管处牵头负责,各相关处室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配合市场监管总局推动企业信用同盟常态化运行,遵循政府引导、企业主导、自愿加入、协同共治的原则,进一步发挥诚信企业的标杆示范作用,激励更多企业守信重信,提升市场整体信用水平。(信用监管处牵头负责,各相关处室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支持民营企业提升标准化能力。支持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化活动,参与各类标准制修订,鼓励标准创新,推动科技成果与标准快速转化结合。支持培优团体标准,推广实施企业标准领跑制度和标准对标达标行动,为民营企业参与企业领跑和对标达标活动,提供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标准化处牵头负责,各相关处室局按职责分工配合)

(十八)持续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推出“一站式”计量技术服务,打造优质的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支持民营企业实施计量伙伴计划,促进民营企业计量融通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计量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创新和发展节能减排的基础作用,聚焦新疆“八大产业集群”中煤化工、智慧农业等领域,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推进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计量处牵头负责,各相关处室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推动网络交易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做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市场活力。健全网络交易平台合规机制,强化网络餐饮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保证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网监处牵头负责,各相关处室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十)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通过主流媒体及网络媒体平台做好相关政策宣贯解读,充分运用新媒体产品,加大政策社会知晓面,提升宣传效果。加强宣传选题策划,加大对民营经济数据宣传发布,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加强典型事迹和经验做法宣传,积极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良好宣传氛围。(法规处、宣传信息中心牵头负责,各相关处室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地区: 新疆 
 标签: 市场监管 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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