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环境应急专家决策辅助和技术支撑作用,提升我省环境应急管理能力,根据《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生态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我厅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省级环境应急专家库入库专家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省相关单位和个人征集环境应急专家,专业领域包括环境应急管理、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监测、环保装备制造、交通、水利、环境法学、化学化工及其它相关行业专业。
二、征集类别
专家库成员分为环境应急管理、环境监测、污染治理修复、环境科研、其它专业领域等5类,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
应急管理类:为全省环境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安全、消防、应急救援等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
应急监测类: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制定应急监测方案,根据监测结果对污染趋势进行预判。
污染治理修复类: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和生态修复工作。在污染治理技术、污染治理装备设计制造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
环境科研类:参与环境应急管理法规规章、规划计划、重大课题和重点工作等事项研究和制定,在风险评估、预案管理,风险防范、装备技术研发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
其它专业领域类:在冶金、化工、交通、水利、住建、气象等专业领域为环境应急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
三、征集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生态环境保护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能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各类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服务保障工作,积极为生态环境安全发展献言献策,贡献力量;
(三)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专业领域10年以上工作经验,熟知专业(行业)国内外情况、动态,专业造诣较深,享有一定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具备较丰富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处置和环境应急管理经验;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健康状况良好,能够及时参加环境应急相关活动;
(五)无违法犯罪、严重违纪及违反职业道德被解除劳动合同等严重失信行为;
四、征集方式及时间
此次专家征集采取行业推荐、单位推荐、个人申请和定向邀请四种方式。
由专家个人填报申请表(见附件),备齐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并将上述资料发送至省厅环境应急管理处电子邮箱(shbtyjb@163.com)。采取行业推荐和单位推荐方式的,行业协会(学会)、单位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依据“谁申请谁填写,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专家对各自申请内容及其提交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特别说明:2023年度新入选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环保专家库环境应急方向的专家,可由个人申请,按行业推荐方式,免审核入选环境应急专家库,不再另行提供申请材料。
征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
五、申请材料
(一)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电子版个人证件照;
(二)教育背景及工作简历;
(三)研究或工作成就简况,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环境应急方面主要工作经历等;
(四)专家申请表。属于单位推荐的还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或组织出具的推荐意见。
六、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征集,相关精神传达到属地所有相关单位、院校和个人,严格推荐专家人选条件,注重专家的素质能力、业绩和实践经验,以高度责任感组织好初审和推荐工作。
(二)环境应急专家库成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为3年,期间我厅根据工作需要和成员的实际情况,对专家库进行动态调整。对贡献突出的专家可直接邀请进入专家库,取消存在不负责任、弄虚作假或有失职行为专家的资格。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环境应急管理处 庞伟伟
联系电话:037166309070 邮箱:shbtyjb @163.com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