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粮食流通领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号)等法规规定,我们研究修订了《北京市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实施细则》(京粮发〔2017〕99号),形成了《北京市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19日。意见反馈途径如下:
1.传真方式(010-55574664)。
2.电子邮件方式(yaoyuhui3937@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意见建议”字样。
3.信函邮寄方式(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6号楼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处,邮政编码100744),并在信封上注明“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意见建议”字样。
4.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感谢您对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支持。
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