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粮食企业信用监管活动,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政策性粮食购销领域监督,坚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我局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自治区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和粮食流通领域包容免罚清单进行了修订,形成《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附件1)、《粮食流通领域包容免罚清单(征求意见稿)》(附件2),同时依据《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附件3),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3月6日。反馈意见请发送电子邮件至nxlsjdjc@126.com,也可将书面意见传真至0951-6986873。
附件: 1.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2.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流通领域包容免罚清单(征求意见稿).xlsx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