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安排,我委组织起草了《江苏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5月2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42号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邮编21000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反馈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发送至:348476812@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反馈意见”字样。
联系人:丁良杰、孙姝,电话:025-83620828、86490027。
附件:1.《江苏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江苏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