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切实规范全省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行政许可,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卫生安全,我局前期委托宜春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对原《江西省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规程》(赣卫监督发(2017)6号)进行了修订,新增了对管道分质供水、二次供水的卫生许可内容,并更名为《江西省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规程》,现发函各地各单位征求意见。
请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局务必组织相关卫生监督人员认真研究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同时,将本讨论稿转发至辖区内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局征求意见,并于6月26日前,统一汇总整理各地各单位的修改意见,通过赣政通统一报我局,我局将视情组织进行集中研讨。
联系人:王晓君,电话:0791-86255697。
省卫生监控委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