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海市网络零售平台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上海市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上海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海市网络零售平台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上海市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上海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8-07 04:17:10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022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要求,引导本市网络零售平台、餐饮服务平台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平台合规管理,保障相关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上海市网络零售平台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上海市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07 截止日期 2023-08-14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上海
备注  

为贯彻落实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要求,引导本市网络零售平台、餐饮服务平台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平台合规管理,保障相关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上海市网络零售平台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上海市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

2022年7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发布了《上海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文件发布以来在引导相关主体依法规范直播营销行为,推动直播营销行业加强自律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2023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结合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工作实际,为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引导直播营销平台加强合规管理,促进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健康发展,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修订起草了《上海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修订征求意见稿)》。

现将上述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14日。

公众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hwljg@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平台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二、将意见邮寄至:上海市肇嘉浜路301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处,邮编200032。请在信封注明“平台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7日

附件:

   上海市网络零售平台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pdf

   上海市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pdf

   上海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地区: 上海 
 标签: 网络餐饮 市场监督 零售 餐饮服务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3.280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9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