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省市场监管局起草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送审稿)》及起草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7月1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寄至: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338号省司法厅立法三处,邮编5711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lfsczqyj@163.com。
附件:1.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送审稿)
2.起草说明
海南省司法厅
2023年6月16日
附件:
附件1: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送审稿).docx
附件2:《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送审稿)》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