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准确适用,保障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轻微违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2年11月15日前反馈我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xscfg@126.com(电子邮件题目注明“《省市场监管从轻减轻事项清单》修改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邮寄至: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108号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邮编:030006(信封注明“《省市场监管从轻减轻事项清单》修改意见”字样”)。
(联系人:王青联系电话:0351-7680387)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3日
附件: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轻微违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