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工作,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市场监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我局起草了《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欢迎通过邮件、来信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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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征求意见稿).docx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