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长效机制,根据《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规定,省局决定对2012年以来原省工商局、原食药监局、原省质监局和省局起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汇总省局各单位提出的清理意见建议,起草了《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废止49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5月13日至5月23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hngsfgc@163.com,并请注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
二、传真至0898-66767992;
三、邮寄信件至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020室,并注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
附件: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0日
附件列表:
附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