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贯彻落实先行示范区建设有关在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总体要求,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的要求,我局组织起草了《“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就《“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2月25日,期间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或建议通过深圳生态环境网民意征集栏目在线提交反馈。
附件: 附件1:“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