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修改)》已列为《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审议项目,由我局负责起草修订稿。经我局对修订工作进行研究,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我局在前期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条例》进行了修改,现再次征求意见,请将意见填写至《〈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附件3),于2022年2月2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邮寄至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903室,邮编:510630;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dsjj_wuzheng@gd.gov.cn。
三、通过本公告下方的意见征集栏反馈意见。
附件:
1.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2. 关于《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修订说明.docx
3.《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