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我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我厅组织起草了《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依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27号)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扫描件(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反馈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胡庭龙杨明凡
联系电话:(028)80589118
电子邮箱:214406591@qq.com
附件: 1、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
3、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