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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优化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行政审批流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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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4-09 11:39:33  来源: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2937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相关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应急管理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精神,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应急函〔2018〕265号)精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起草了《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行政审批流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意见。
发布单位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3-31 截止日期 2021-04-25
有效性状态 地区 深圳市
备注
附件:1.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行政审批流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1-1.加油站延期换证安全承诺书
1-2.纯贸易类经营企业延期换证安全承诺书
2.《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行政审批流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公平审查表 
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相关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应急管理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精神,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应急函〔2018〕265号)精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起草了《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行政审批流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意见,请于2021年4月25日前将有关书面意见反馈我局(请将电子版同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25日
 
    (联系人:苏少榕,电话:88101305,邮箱:susr@sz.gov.cn)

    附件1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行政审批流程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应急管理局,各相关企业 :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下简称“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从注重事前行政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市应急管理局决定进一步优化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行政审批流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的理念和方式,坚持问题导向、高效便民、协同推进,强化信息化支撑,强化工作制度保障,着力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落实放管结合,推动行政审批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深度融合,减少涉企安全生产检查,激发企业安全生产内生动力,方便企业办事创业,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双区”建设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结合行政审批对象风险程度及行政审批业务特点,坚持因地制宜、因类施策、协同推进、动态调整,在实现行政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的基础上,对所有即来即办类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秒批”,在部分领域提供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服务。
 
    (一)所有审批事项实施全流程网上办理。全市30个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行政审批事项均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申请人可按照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者市行政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通过电脑(广东政务服务网)、手机(i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等多种途径申请办理上述行政审批业务。
 
    (二)即来即办类审批事项全面实施“秒批”。“秒批”是在无需人工干预的情况下由系统按既定程序进行数据比对,自动完成审批。全市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即办类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实施“秒批”,提供24小时全天候“秒批”服务。申请人注册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后足不出户即可办理此类业务,并可当场获得审批结果。
 
    如未能通过“秒批”,可以修改完善相关材料后继续进行“秒批”,也可以通过一般流程办理。
 
    (三)提供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服务。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加油站、纯贸易类(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企业,在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过程中可选择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服务: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2.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且三年内无被撤销达标证书记录;
 
    3.上轮延期换证以来企业外部环境及内部设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4.三年内未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到行政处罚;
 
    5.三年内未发生死亡或者其它社会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以上第2、3项规定不适用于纯贸易类经营企业。
 
    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服务由申请人自主选择,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按一般程序办理。
 
    选择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服务的企业应填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安全承诺书》(见附件2、3),经审查其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市、区应急管理局先行办理,先予核发许可证,现场核查工作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等方式完成。
 
    三、强化行政审批闭环管理
 
    (一)建立“秒批”纠错机制。市、区应急管理局应当将审批服务关口前移,预先建立“秒批”“白名单”,只有进入“白名单”内的企业方能实施“秒批”,防止企业办事人员误操作,并定期组织对本单位“秒批”通过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人工复核,及时发现处理问题,持续改进工作。
 
    (二)加强事后现场核查。将审批环节的现场核查工作调整至核发许可证后3个月内结合年度执法计划、日常执法等工作一并完成。市应急管理局定期通报市级告知承诺制审批办理情况,各相关区应急管理局应当在通报后 3个月内,组织区、街道各1名执法人员,结合标准化达标、年度执法计划、日常执法等检查工作赴企业现场核查,并及时向市应急管理局书面反馈现场核查情况,市应急管理局对现场核查工作派员指导并适时组织抽查。
 
    (三)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深度融合。各区应急管理局要严格落实《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调整优化化工医药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工作的通知》(深应急规〔2020〕4号)要求,强化执法检查和达标后的抽查,及时上报达标企业不符合达标条件的相关情况,推动行政审批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深度融合。对于被撤销标准化达标证书的企业,由市应急管理局及时组织专业力量进行全面细致的现场核查,从严审核把关,并在下一个换证周期内取消其选择告知承诺制审批服务的资格。
 
    (四)强化信息化支撑。加大风险监测预警和视频监控系统在行政审批工作中的应用力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为行政审批工作提质增效;加快行政审批系统开发调试并完善“秒批”等模块,为全流程网上办理、全面实施“秒批”和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五)强化工作制度保障。及时修订完善《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加强全市工作统筹,进一步细化各环节职责和工作要求,为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供制度保障。
 
    (六)落实惩戒措施。现场核查和抽查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责令限期整改,经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依法不予许可,并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对于存在弄虚作假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证的企业,依法撤销已经颁发的许可证;对于符合联合惩戒情形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应当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领域“放管服”改革是应急管理部门刀刃向内的一场深刻变革,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安全发展内生动力、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始终坚持高效便民工作导向,将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作为创建“数字政府”“廉洁政府”以及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岗位、细化到人,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切实将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严格核查,确保工作实效。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安排工作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现场核查,核查人员要提前熟悉评价报告,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核查重点,在现场核查过程中要严明工作纪律,依法依规严格把关,坚守安全生产底线。
 
    (三)加强宣传,提高服务水平。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内每一家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引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按照新的行政审批流程办理相关业务。同时,要认真听取企业的合理化建议,充分激发企业的积极主动性,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增强政企安全生产互动效能。
 
    (四)总结经验,加强工作反馈。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各相关企业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及时沟通信息,市应急管理局将及时汇总研究各单位发现的问题,优化工作细节,并对好的经验进行总结提升,将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向深入。
 
    附件:1-1.加油站延期换证安全承诺书
 
    1-2.纯贸易类经营企业延期换证安全承诺书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   月   日
 
    (联系人:苏少榕,联系电话:88101305)
 
    附件1-1
 
    加油站延期换证安全承诺书
 
    本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将于      年   月   日到期,已清楚“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的相关要求,自愿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程序办理延期换证手续,现就相关事项作出以下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本次延期换证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
 
    2.三年内未发生死亡或者其它社会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标准化已达标且三年内无被撤销达标证书记录;
 
    3.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在近一年的历次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已全部整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并经检查机关复核确认,三年内未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到过行政处罚;
 
    4.三年内加油站外部环境及内部设施未发生重大变化,现场设备设施、作业条件、内部间距和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间距均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等相关标准要求。
 
    5.已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评价,确认安全评价报告描述内容与我加油站实际情况一致,并针对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隐患问题整改完毕。
 
    6.相关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和机构及人员配置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7.已按照《加油站安全许可现场核查基本要求告知书》的指引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我加油站达到了“环境整洁有序”、“标志标线清晰”等9项要求。
 
    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人确保上述承诺符合事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2
 
    纯贸易类经营企业延期换证安全承诺书
 
    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将于    年   月   日到期,已清楚“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的相关要求,自愿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程序办理延期换证手续,现就相关事项作出以下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本次延期换证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
 
    2.三年内未发生死亡或者其它社会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3.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在近一年的历次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已全部整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并经检查机关复核确认,三年内未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到过行政处罚;
 
    4.在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时,委托或者督促供应商委托具备资质的运输单位承运,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的标志。
 
    5.不在经营场所摆放危险化学品,不超出许可范围经营(含储存)危险化学品。
 
    6.相关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和机构及人员配置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7.已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纯贸易类)企业安全许可现场核查基本要求告知书》的指引加强安全管理,达到了经营场所整洁有序和设置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等8项要求。
 
    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人确保上述承诺符合事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行政审批流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一、目的及背景
 
    (一)起草目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应急管理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精神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应急函〔2018〕265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起草了《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行政审批流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优化我市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行政审批工作。
 
    (二)起草背景
 
    1.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题中之义。近年来,国家、省、市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首当其冲就是改革以审批发证为主要内容的传统管理体制,必须持续优化行政审批工作,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改变以往忙审批的工作节奏,才能轻装上阵,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群众提供便捷多样的公共服务,彻底扭转重审批、轻监管、弱服务的安全监管局面。
 
    2.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仍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一直以来,市、区应急管理局严把危险化学品企业准入关,加大危险化学品企业行政审批环节现场核查力度,提升了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但也存在部分企业在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证后,安全管理松懈,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现场安全条件一年不如一年的情况。
 
    3.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亟需提高。企业是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但在过去一段时间,过频过密的保姆式监管,既影响了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也抑制了企业自我提升的内生动力,形成“安全监管部门不提,企业不做,安全监管部门提什么,企业跟着做什么”的被动局面,缺少干事创业的主动性、专业性,养成了一种“等、靠、要”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习惯,导致安全管理工作滞后,难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管控风险隐患。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精神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调整优化化工医药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现场安全检查系列指引》
 
    三、《通知》主要内容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服务和管理的理念、方式,方便企业办事创业,减少涉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降低企业负担,并坚持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构建全面、高效、精准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体系,为我市构筑安全发展城市、强化“双区”建设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核心内容
 
    1.坚持因项施策,分项分类开展行政审批。市应急管理局梳理各项危险化学品等行政审批事项的业务特点及行政审批对象风险程度,在实现全部危险化学品等行政审批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的基础上,基于信息共享、自动比对、智能核验等信息化手段,对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审批对象实行“秒批”、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大幅度的压缩了行政审批时限,确保了行政审批的公开、公平、公正,让企业享受良好的办事体验。
 
    2.坚持放管结合,实现企业监管闭环管理。一是定期对“秒批”通过的行政审批业务逐项进行人工复核;二是各区应急管理局结合年度执法计划、日常执法等执法检查工作,开展企业现场核查;三是结合标准化工作,全覆盖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提升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四是与智能化智管相衔接,通过物联监测、视频分析等信息化手段实时在线监测、及时处置危险化学品企业异常信息,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时效性,将风险隐患扼制在萌芽状态;五是重点核查选择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服务但未通过区应急管理局现场核查或者被撤销标准化达标的加油站,持续推动精准执法,做到有的放矢;六是形成闭环管理,对以虚假手段取得许可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的企业,依法撤销、吊销其许可证。
 
    (三)创新举措
 
    1.大步推进“秒批”改革。秒批”是在无需人工干预的情况下由系统自动审批,是当前行政审批改革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改革做法,目的是减政为民、提高效率,实质上是用机器代替了人工审批。根据市政府2020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各部门推广“秒批”事项数须占本单位实施事项总数20%以上。在实现22项行政审批事项“秒批”改革后,我市30项危险化学品等行政审批事项“秒批”率达到73.33%,极大降低企业工作成本,减轻申报负担,有更多时间抓日常管理、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2.探索实施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服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在风险可控、纠错成本较低的加油站、纯贸易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延期)业务实行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服务,把企业安全诚信与自律作为前提和基础,将事前审批的现场核查环节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执法检查环节进行合并,既减少了涉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也实现政府监管工作重心从一次性审核准入向常态化动态监管转变,将更多的行政资源投入智能化监管、精准式监管中,做到了有的放矢,提高了监管效率。
 
    四、编制过程
 
    (一)2020年7月-9月,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研究梳理危险化学品等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初步提出深化危险化学品等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的工作思路,并与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研究落实深化危险化学品等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的工作思路的可行性,提出危险化学品行政审批信息化模块原型,多次研究修改并初步设计危险化学品行政审批信息化模块功能架构。
 
    (二)2020年10月-12月,与市政数局沟通研究“秒批”改革实现的路径,全面梳理30项危险化学品等行政审批事项业务特点,明确将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等20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秒批”改革范畴,并开展“秒批”事项材料、流程梳理,着手开发“秒批”模块及相关对接工作。
 
    (三)202年1月,再次组织研究危险化学品等 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并提出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在风险可控、纠错成本较低的加油站、纯贸易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延期)业务实行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服务。
 
    (四)2021年2月-3月,经过多次研讨,完成《通知》(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的起草工作。
 
    《通知》将征求意见并进一步完善,后续建议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试行。
 地区: 深圳市 
 标签: 证照分离 经营许可 行政审批 放管服 指导意见 应急管理 许可 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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