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粮食储备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拟定了《北京市储备粮动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5月7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 xuhc@ls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大街57号院6号楼安全仓储与科技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55574749
4.传真:010-55574664
附件:1.《北京市储备粮动用方案(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4月7日
相关附件
征求意见表
附件:1.《北京市储备粮动用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1.《北京市储备粮动用方案(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储备粮动用方案
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3月29日
目 录
一、动用条件
二、工作原则
三、审批程序
四、组织实施
五、附件
1.北京市储备粮油应急动用计划表
2.应急粮油补充货源申请表(二联)
3.北京市储备粮油应急动用出库通知单(三联)
4.粮食应急工作报告表
5.出库单位出库情况日报表
为确保市储备粮应急动用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北京市粮食供给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文件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动用条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政府同意,可以动用市储备粮:
(一)全市或者部分地区粮食明显供不应求或者市场价格异常波动;
(二)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需要动用市储备粮;
(三)其他需要动市储备粮情形。
二、工作原则
(一)动用市储备粮工作,实行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市相关部门、相关区政府按照《北京市粮食供给应急预案》确定的职责开展工作。
(二)动用市储备粮工作,由市粮食和储备局牵头组织实施。一般采取“取货制”,市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粮源,相关区政府负责将粮食运送到投放地并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市相关部门对粮食运输给予必要的支持。
三、审批程序
(一)相关区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向市政府提出动用市储备粮的申请(以下简称动用申请)。动用申请应明确动用理由、品种、数量、使用安排、运输保障等内容。
(二)市粮食和储备局按照市政府的指示或批示,及时审定相关区政府的动用申请,结合市储备粮的储存布局,制定动用计划并报市政府审批。
(三)市粮食和储备局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动用计划,向相关单位下达动用指令。动用指令应明确出库单位、接收单位、品种、数量、价格、使用安排、运输保障等内容。
(四)必要时,市粮食和储备局可以直接向市政府提出动用申请。市政府可以直接向市粮食和储备局下达动用指令。
四、组织实施
(一)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区政府指定的部门、单位)依据市粮食和储备局下达的动用指令,与北京市燕谷粮油购销公司(以下简称燕谷公司)签订市储备粮销售协议,持燕谷公司签开具的出库凭证,到市储备粮存储单位办理粮食出库手续。燕谷公司应通知市储备粮存储单位做出粮食出库准备工作。
(二)市储备粮存储单位收到燕谷公司开据的出库凭证后,应立即组织开展粮食出库工作,并及时向市粮食和储备局报告日出库进度。
(三)燕谷公司及时收回粮款。市粮食和储备局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动用市储备粮食所需的各项开支进行审核、清算、拨付。
五、附件
1.北京市储备粮油应急动用计划表
2.应急粮油补充货源申请表(二联)
3.北京市储备粮油应急动用出库通知单(三联)
4.粮食应急工作报告表
5.出库单位出库情况日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