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认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的公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认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的公告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3-02 09:03:01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211
核心提示:为统一不符合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案件处罚标准,落实最严格的处罚的同时,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我局组织制定了《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认定指导原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大家就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法性和公平性竞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2日。
发布单位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2-26 截止日期 2021-03-12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广东
备注  附件: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认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docx
    为统一不符合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案件处罚标准,落实最严格的处罚的同时,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我局组织制定了《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认定指导原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大家就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法性和公平性竞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2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件:gdmpa_zfjdc@gd.gov.cn

    2.来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3号之二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监督处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6日
 地区: 广东 
 标签: 案件 中药饮片 认定 处罚 标准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84 second(s), 11 queries, Memory 4.59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