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常态化对标学习沪苏浙工作机制有关要求,借鉴江苏、广东等省份先进经验做法,我局修订完善了《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判定的指导意见》,现公开征求意见。若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6月5日前,书面或通过电子邮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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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判定的指导意见(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