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计划用水管理,节约水资源,强化用水需求和过程管理,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江苏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苏州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昆山市水务局制定了《昆山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试行)》,现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0年12月20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至昆山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具体反馈方式如下: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昆山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地址:昆山高新区鹿城路535号,联系电话:50129132,邮编215300)。
2.通过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为:2451389009@qq.com。
昆山市水务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