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规范种质资源库(圃)建设和管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国家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管理规范》等工作部署,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前期征求了自治区相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登陆“http://nynct.xinjiang.gov.cn/”,通过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的“通知公告”栏查询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建议可在2022年9月1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nynctzyc@126.com。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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