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本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2019〕244号)和《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闽市监规〔2020〕1号)的要求,省市场监管局起草了《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12日。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通过信函方式寄至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47号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政策法规处收,邮政编码:350003。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2020年6月4日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