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关于公开征求《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海市行政审批局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请承诺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海市行政审批局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请承诺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5-26 05:22:22  来源: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376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主体准入的制度性成本,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发展,北海市积极探索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便利化途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4号)、《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着力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意见》(桂发〔2018〕29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厅函〔2019〕23号)精神,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北海市开展市场主体住所和经
发布单位
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5-26 截止日期 2020-06-05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北海市
备注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主体准入的制度性成本,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发展,北海市积极探索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便利化途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4号)、《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着力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意见》(桂发〔2018〕29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厅函〔2019〕23号)精神,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北海市开展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的登记承诺制改革试点的复函》要求,结合北海市实际情况,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行政审批局共同牵头拟定了《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海市行政审批局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请承诺规定》。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予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于2020年6月5日前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箱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后报市政府审定。
 
  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36号,邮政编码:536000
 
  联 系 人:兰晓平
 
  联系电话:0779-3966765;传真:0779-3966770
 
  电子邮箱:bhdxk123@163.com <mailto:bhdxk123@163.com>
 
 
  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4日
 地区: 北海市 
 标签: 准入 经营 行政审批 登记 市场主体 市场监督 登记管理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8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7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