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本市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按照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 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委等部门起草了《上海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时间为2020年1月23日至1月30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传 真:(021)63736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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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