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全文公布,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8月2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宁夏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s://sft.nx.gov.cn)立法意见征集栏目,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将意见寄至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426号自治区司法厅立法一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水污染防治条例”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ftlfyj@163.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