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关于征求《安徽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安徽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4个文件意见的通知(食药监法函〔2014〕10号)

关于征求《安徽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安徽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4个文件意见的通知(食药监法函〔2014〕10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11-11 08:57:42  来源: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002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行为,按照省政府法制办推进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的要求,省局起草了《安徽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安徽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安徽省食品药品行政强制裁量适用规则》和《安徽省食品药品行政强制裁量基准》等4个文件(详见附件)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全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意见。
发布单位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食药监法函〔2014〕10号
发布日期 2014-11-07 截止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安徽
备注  http://www.ada.gov.cn/webinfo/shengju/adaweb/zwxx/wjtz/2014/11/38954.html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行为,按照省政府法制办推进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的要求,省局起草了《安徽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安徽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安徽省食品药品行政强制裁量适用规则》和《安徽省食品药品行政强制裁量基准》等4个文件(详见附件)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全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意见。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执法、法制等机构以及基层一线执法人员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并于2014年11月14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至省局政策法规处(联系人:金永宏,联系电话、传真:0551-62999236),电子版同时发送至jyh1982@ada.gov.cn。
 
  附件:1.《安徽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    点击下载
 
  2.《安徽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点击下载
 
  3.《安徽省食品药品行政强制裁量适用规则》    点击下载
 
  4.《安徽省食品药品行政强制裁量基准》    点击下载
 
  省局政策法规处
 
  2014年11月7日

 地区: 安徽 
 标签: 自由裁量权 行政处罚 裁量基准 行政执法 裁量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68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9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