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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贵州省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2015年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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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3-10 08:55:00  来源: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505
核心提示:为加强我省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规范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起草了《贵州省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单位 暂无 发布文号 2015年 第12号
发布日期 暂无 截止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地区 贵州
备注  http://www.gzhfda.gov.cn/read_Article_13_7157.shtml
  为加强我省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规范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起草了《贵州省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规定(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5年4月6日前填写《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以传真、电子邮件或纸质的形式反馈至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
 
  食品安全事关您的健康,欢迎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传真电话:0851-86894897
 
  电子邮箱:gzspsc2014@163.com
 
  通信地址:贵州省政府大院5号楼1316房间,邮编:550004
 
  附件:
 
 
  2、   反馈意见表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6日
 地区: 贵州 
 标签: 食品安全条例 生产加工 小作坊 食品安全法 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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