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根据《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对2022年10月18日印发的《安徽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皖市监餐饮〔2022〕1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附件1)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将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ahsscjcyc 163.com,或通过信函寄至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3号(邮政编码:230051),截至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请在邮件标题或信封上注明“《安徽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人:餐饮服务监管处穆守玉,联系电话:63356713。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