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省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政策等规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河北省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建议,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1日。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djzcc@hebamr.cn,邮件主题请注明“《河北省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寄至: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537号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处(邮政编码050091),并在信封上注明“《河北省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