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管理工作,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供餐质量,结合我省实际,对《黑龙江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外配餐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2月28日至3月13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方式: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75号(邮编:150001),黑龙江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收。
2.电子邮件方式:xxwsclbs@163.com
3.联系电话:0451-85715166
请在提交意见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附件: 1.黑龙江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修订版).docx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