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开展试点并总结经验基础上,起草了《关于推行穿透式监管提高市场监管能力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将意见通过邮件发送至ahsgsjqyc@sina.com,或通过信函寄至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3号(邮政编码:230051),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请在邮件标题或信封上注明“穿透式监管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人:信用监管处 袁瑞阳
联系电话:(0551)63356322
附件: 附件1关于推行穿透式监管提高市场监管能力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8日
附件1
关于推行穿透式监管提高市场监管能力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中心)、直属单位:
穿透式监管是以问题为导向,综合运用各类监管工具和手段,对经营主体及相关产品、商品、设备等安全风险的底层逻辑和内在机理进行剖析,透过表象实施精准有效监管的一种新型监管模式,注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补齐漏洞短板,完善监管机制。市场监管总局明确提出要提升穿透式监管能力,高效精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2024年以来,我省部分地区试点推行穿透式监管,有效改进了监管方式,提升了监管效能。为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现就在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推行穿透式监管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效率与公平、活力与秩序、发展与安全,按照公正规范、精准高效、数字赋能、场景驱动、标本兼治、协同共治的原则,加强信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科技等要素资源的系统集成和融合应用,综合发挥监管部门、技术机构、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经营主体等多方力量,构建以清单管理为手段、风险管控为核心、综合治理为支撑的穿透式监管体系,切实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和经营主体合规水平,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到2025年底,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因地制宜选择行业领域开展穿透式监管,建立健全穿透式监管工作机制;到2027年底,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施穿透式监管,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明显提升,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周期监管。
二、建立穿透式监管清单管理机制
(一)编制穿透式监管事项清单。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聚焦食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以及直播电商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民生消费和投诉重难点领域,梳理编制穿透式监管事项清单。重点围绕常规手段难以应对需要深度排查、事后治理难度较大需要加强事前防范、单一环节难以控制需要全程闭环管理、处罚手段难以根治需要加强信用约束等事项,设立关键风险点,实行动态管理。
(二)编制穿透式监管问题清单。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对照穿透式监管事项清单,梳理相关经营主体名单,在充分归集日常监管、专项检查、抽样检验、执法稽查、投诉举报、信用风险、舆情监测等信息基础上,开展综合分析,对可能引发行业性、系统性风险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进行整理归纳,编制穿透式监管问题清单,明确具体表现形式。
(三)编制穿透式监管成因清单。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对照穿透式监管问题清单,组织监管部门、技术机构、科研院所等精干力量,以点带面选择有代表性的经营主体进行会诊剖析,从管理制度、设施设备、能力建设、责任落实等方面,找准问题根源和症结,编制穿透式监管成因清单,通过“解剖一个问题”推动“解决一类问题”。
(四)编制穿透式监管整改清单。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对照问题清单和成因清单,由面及点开展风险排查、监测、追溯,及时发现风险隐患,编制穿透式监管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任务、整改对象、整改措施及责任人。通过“一类一策”,准确把握监管的规律和特点,建立完善监管工作指引和经营主体合规指引,在提升监管能力的同时,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合规经营和高质量发展。
三、构建穿透式监管风险管控体系
(五)建立风险排查机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末端发力,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等工作计划,有序精准实施风险排查,全面查清各类风险的分布状况和监管底数,实行“一户一档”动态管理。要依据相关标准和规定,制定简明易懂、务实可行的风险排查指导手册,明确排查内容、排查要点、排查方法、注意事项及典型案例,着力为基层解决“查什么”“怎么查”等问题,切实提高风险发现能力。
(六)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针对排查出的各类风险,按照分区域、分类别、分级别、网格化的原则加强跟踪防范,防止蔓延扩散。要督促指导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制度、设备、技术、管理等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监控、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现代技术,构建监测预警模型和指标体系,将关键风险点作为重点指标,开展实时监测、动态评估、及时预警,推动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七)建立风险追溯机制。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落实企业追溯管理责任,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推动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程追溯链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围绕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等食品,督促和指导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推动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推动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以电梯、气瓶等产品为重点,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追溯体系;以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电动自行车等工业产品为重点,加强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销毁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以直播带货、网络销售等为重点,督促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产品质量管控和追溯。
(八)建立风险处置机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查找出的风险点进行评估分类,按照重大风险优先、循序渐进、动态管理的原则,针对不同风险引发事故的概率和后果,相应采取提醒、警示、约谈、检查等阶梯式、差异化手段进行处置和管控,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切实降低安全风险。建立早报快报机制,对安全事故、重大事件保持高度敏感,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完善应急指挥调度机制和应急预案体系,推动应急演练实战化,切实提高应急响应效率和处置能力。
四、提高穿透式监管综合治理能力
(九)强化信用治理。强化信用理念和机制与穿透式监管的融合应用,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加快推进“承诺、公示、践诺、核查、惩戒、修复”的信用承诺闭环管理,健全完善“1+N”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体系,依法加强对相关失信主体的信用惩戒,加大全周期信用合规指导和信用修复服务力度,深入开展“助企增信”等主题活动,不断丰富守信激励的应用场景,持续优化市场信用环境,形成长效治本机制。
(十)强化数字赋能。聚焦穿透式监管重点业务场景,广泛运用数字技术,精确感知预测市场监管态势趋势。构建一体化数据治理体系,实现数据的采集汇聚、治理管控、融合加工和共享应用。鼓励采用物联网等技术手段采集、留存信息,利用区块链不可篡改、可追溯、安全可信等特点,提高全链条监管水平。积极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和视频监控技术,在食品、工业产品等领域加快建立监测预警网络;在特种设备领域加快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评价体系,完善风险评估、预警、处置和反馈机制;强化直播电商交易监测,推动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
(十一)强化技术支撑。积极争取各级政府资金投入,做强监管基础设施,补齐安全监管基础设施短板,不断提高监管技术能力。支持市场监管系统内检验检测机构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食品安全标准、监测、评估、监管、应急等工作水平。布局筹建一批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质检中心、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强化计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为精准高效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十二)强化协同共治。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加强风险隐患联合监测和问题线索联合处置,完善案件移送、双向咨询、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等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和联系经营主体众多的优势,推进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的良性互动。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服务站建设,规范引导认证、检验检测等中介组织发挥专业监督作用,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多种渠道搜集违法问题线索,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搭建政企互动平台,构建多元参与的共治格局。
(十三)强化助企服务。树立“监管+服务”理念,积极开展涉企合规指导服务,将推行穿透式监管的过程转化为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深入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推进数据、仪器、设备、应用场景等资源开放共享。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等行动,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综合运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要素资源实施精准服务。
五、保障措施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推行穿透式监管作为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增强服务本领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机制,找准发力方向,明确工作重点,细化任务举措,确保有序推进、取得实效。要树立“一盘棋”思想,运用“一件事”的理念和方法,强化系统推进和集成攻坚,加大人员、装备、经费等综合保障力度。要加强穿透式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有机结合,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切实规范行政检查行为。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省局各相关业务处室要加强跟踪指导,对本领域穿透式监管的经验做法进行分析评估,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并复制推广。各地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