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规范渔业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实施,促进公正、公平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厅组织制定了《江苏省渔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至2023年6月24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yyzfjdzx@163.com;
2、电话:025-86263967。
附件: 江苏省渔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docx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