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6-10 11:29:03  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126
核心提示:为确保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的统一规范,我厅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并结合河北省生态环境执法现状与执法实际,对河北省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进一步调整规范,明确了18种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强制措施事项,并说明了适用条件、强制方式、强制权限。同时,将《河北省生态环境领域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中规定的不予行政强制措施全部纳入此裁量标准,为执法人员提供精准的适用指引。
发布单位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08 截止日期 2023-07-09
有效性状态 地区 河北
备注  

为确保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的统一规范,我厅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并结合河北省生态环境执法现状与执法实际,对河北省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进一步调整规范,明确了18种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强制措施事项,并说明了适用条件、强制方式、强制权限。同时,将《河北省生态环境领域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中规定的不予行政强制措施全部纳入此裁量标准,为执法人员提供精准的适用指引。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thjzfjjckhb@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石家庄市裕华区雅清街30号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河北省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9日。

   河北省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pdf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9日

 地区: 河北 
 标签: 裁量权 法人 裁量 标准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7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