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场监管局:
为规范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与报告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帮助企业提升自查水平,结合近年来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存在问题,形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于2025年1月20日前书面反馈修改意见,逾期视为无意见。联系人及电话:特食处 彭雨薇,0771-5846755;电子邮箱:tsspsyjg@163.com。
附件: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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