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要求,促进依法行政、公平公正,我厅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上述征求意见稿有修改建议,请于2024年12月2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nmhbzcfg@126.com。逾期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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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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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4-12-05 | 截止日期 | 2024-12-21 |
有效性状态 | 地区 | 内蒙古 | |
备注 |
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要求,促进依法行政、公平公正,我厅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上述征求意见稿有修改建议,请于2024年12月2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nmhbzcfg@126.com。逾期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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