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2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王静 毛子坤
联系方式:0471-6628542 3908275
邮箱:nmgsjjfgc2019@163.com
附件: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强制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等三项裁量权基准的起草说明.pdf
附件5:《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等三项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反馈表.pdf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