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贵阳市商务局关于公开征求《贵阳市餐饮经营者规范经营20条措施》意见建议的公告

贵阳市商务局关于公开征求《贵阳市餐饮经营者规范经营20条措施》意见建议的公告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10-17 09:49:43  来源:贵阳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205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贵阳市餐饮业发展,提升餐饮企业服务水平,营造安全、卫生、舒心的用餐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贵阳市商务局、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贵阳市餐饮经营者规范经营20条措施》,现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
发布单位
贵阳市商务局
贵阳市商务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0-16 截止日期 2024-10-29
有效性状态 地区 贵阳市
备注  

为进一步规范贵阳市餐饮业发展,提升餐饮企业服务水平,营造安全、卫生、舒心的用餐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贵阳市商务局、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贵阳市餐饮经营者规范经营20条措施》,现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4年10月2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贵阳市商务局(市口岸办)商贸处联系电话:0851-87973252;电子邮箱:957884022@qq.com。

附件:贵阳市餐饮经营者规范经营20条措施

2024年10月16日

(联系人:韦艳;联系电话:87973252)

附件

贵阳市餐饮经营者规范经营20条措施

一、设施设备

1.设备管理:配备食品加工、冷藏冷冻、清洗消毒、油烟排放等餐饮设备,定期检测和保养,始终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

2.设施安全:燃气设施设备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维护,室内外电线无私拉乱接、老化短路,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二、场所卫生

3.就餐场所卫生:就餐场所的桌面、座椅、地面、墙面、天花板、风扇、空调、调味瓶(盒)等干净整洁,门窗洁净明亮,空气流通。就餐场所无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生物。

4.卫生间设置:卫生间不得设置在食品处理区内。与外界直接相通的卫生间门能自动关闭,无粪便、无臭味,有洗手设施和洗手液(皂)。

三、后厨卫生

5.工具管理:厨房各类工具设备实行标识管理、分类定位存放,工具、容器用后及时清洁,各类调辅料用后加盖密封。

6.加工卫生: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清洗池应分开,厨房垃圾桶要加盖,下水道(排水沟)加盖且通畅,无异味。厨房地面随时清洁,无杂物、无积水、无油污。操作台、灶面、油烟机用后及时清洁。制作冷荤、凉菜要设置专间。

7.加工规范:食品加工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清洗加工存放食材(包括工具、容器)要生熟分开、荤素分开。鼓励采取玻璃隔断、开放明档、视频传输、现场直播等方式实现“明厨亮灶”。

8.有害生物防制:厨房门、窗、下水道、排风口等对外通道有防护网,防止鼠、蝇、蟑螂等有害生物进入孳生。

四、食品安全

9.持证亮证: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保持在有效期内,并在醒目位置公示。

10.食材采购:食品原料采购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并登记记录,严禁采购未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

11.食材储存: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分开贮存,冷藏冷冻食品应有包装或密闭容器盛装,并有食品标识,温度须符合保质、保鲜或冷冻冷藏要求。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的食材、食品及时清理。

12.储物安全:储物间干净整洁、通风透气,防潮防霉防火,冷藏冷冻柜、储物柜、放物架实行标示管理和分类存放。

五、餐具消毒

13.自行消毒:餐用具清洗消毒后达到“光、洁、涩、干”效果,无残渣、无积水、无油渍,入柜不外露。

14.委托消毒:委托第三方集中消毒的,须委托有资质的消毒企业,索要每批次餐饮具消毒合格证明文件。

六、人员管理

15.人员健康:持健康证上岗,每日严格实施晨检,对发热、呕吐、腹泻、咽部炎症、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等可能危及食品安全的员工,暂停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16.人员卫生:从业人员应根据岗位需要着工作服、工作帽、围裙、袖套、手套、口罩等,并随时保持干净整洁,佩戴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和食品加工制作符合餐饮安全和卫生要求。

17.人员培训:建立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卫生、服务等制度,加强员工培训,使从业人员掌握并执行餐饮服务规范和要求。

七、文明诚信

18.文明经营:热情服务、不得强行拉客、欺客、宰客,不得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危害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19.诚信经营: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临时涨价、加价、改价,不虚假宣传、不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

20.反对浪费:节约用水用电,减少一次性餐具的使用,推广 环保餐具。提示消费者文明就餐,开展光盘行动、减少浪费。

 地区: 贵阳市 
 标签: 经营 市场监督 餐饮业 消费者 餐饮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0 second(s), 12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