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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中山市集体用餐、供餐单位负责人陪餐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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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9-23 16:18:34  来源: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81
核心提示:中山市人民政府出台的《中山市集体用餐、供餐单位负责人陪餐办法(试用)》试行近三年来,在维护食品安全、保障用餐营养健康和杜绝食品浪费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拟于2025年1月14日有效期届满后继续延期实施,名称修改为《中山市集体用餐、供餐单位负责人陪餐办法》,有效期为5年。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欢迎通过邮件、来信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
发布单位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23 截止日期 2024-10-08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山市
备注  

中山市人民政府出台的《中山市集体用餐、供餐单位负责人陪餐办法(试用)》试行近三年来,在维护食品安全、保障用餐营养健康和杜绝食品浪费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拟于2025年1月14日有效期届满后继续延期实施,名称修改为《中山市集体用餐、供餐单位负责人陪餐办法》,有效期为5年。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欢迎通过邮件、来信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

邮寄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48号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

邮 编:528400

电子邮箱:zsfdacyk@163.com(意见收集专用)

   附件:中山市集体用餐、供餐单位负责人陪餐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3日

 地区: 中山市 
 标签: 有效期 营养 市场监督 浪费 集体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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