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和浙江省促进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打造个体工商户公共品牌,省个体劳动者协会牵头起草了《浙江省“浙个好”个体工商户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子邮箱等方式反馈意见。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敬请预留个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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