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天津市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梳理了10类食品经营主体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相关内容及法律依据,制定了《天津市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将意见反馈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cjgspjyaqjgc@tj.gov.cn(邮箱地址),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天津市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1.天津市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征求意见稿).docx
2.天津市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征求意见稿).docx
3.天津市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食用农产品(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征求意见稿).docx
4.天津市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食品销售者)(征求意见稿).docx
5.天津市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单位食堂(学校食堂))(征求意见稿).docx
6.天津市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固定食品制售摊贩)(征求意见稿).docx
7.天津市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社会餐饮服务经营者)(征求意见稿).docx
8.天津市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网络食品交易(含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征求意见稿).docx
9.天津市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早餐车)(征求意见稿).docx
10.天津市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征求意见稿).docx
2023年12月08日
(联系人:李迎莉 电话:2352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