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民主立法原则,广泛听取民意,做好《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现公开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月8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信函寄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96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邮政编码:510030
传真:020-83232962
电子邮箱:fgwfgyc@gz.gov.cn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
(草案征求意见稿)
一、立法项目(33件)
(一)继续审议的法规案(6件)
1.广州市地方性法规制定办法(修正)
2.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制定)
3.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修订)
4.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修订)
5.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制定)
6.广州市传染病防治规定(制定)
(二)初次审议的法规案(11件)
1.广州市数据条例(制定)
2.广州市绣花式治理城市规定(制定)
3.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
4.广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修订)
5.广州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制定)
6.广州市停车场条例(修订)
7.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条例(制定)
8.广州市政务服务规范化条例(制定)
9.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修订)
10.广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制定)
11.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制定)
(三)预备审议项目(16件)
1.广州市职业教育促进条例(制定)
2.广州市专利管理条例(修订)
3.广州国际仲裁院条例(制定)
4.广州市绿色金融条例(制定)
5.广州市托育机构管理条例(制定)
6.广州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规定(制定)
7.广州市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规定(制定)
8.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
9.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制定)
10.广州市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制定)
11.广州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条例(制定)
12.广州市燃气管理条例(制定)
13.广州市残疾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
14.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修订)
15.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修订)
16.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修订)
上述立法项目由有关方面抓紧开展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况安排审议。
二、备案审查
对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广州海事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和各区人大常委会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三、法规清理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部署安排,做好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及时修改或者废止相关地方性法规。修改或者废止的具体项目根据清理工作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