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加强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便利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追溯义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区分风险程度、分步推进实施的原则起草了《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重点品种目录及主体目录(征求意见稿)》,拟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并注明反馈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
一、通过信函方式寄送至: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处收,邮编:310005。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zjscjgltc@163.com。
附件: 20231113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重点品种目录及主体目录.docx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