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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长江三角洲区域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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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7-05 09:50:20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516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有关要求,在长江三角洲区域农业农村领域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合力优化更具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推进区域执法标准统一,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司法厅联合沪苏浙农业农村、司法部门制定了《长江三角洲区域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03 截止日期 2023-08-02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安徽
备注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有关要求,在长江三角洲区域农业农村领域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合力优化更具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推进区域执法标准统一,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司法厅联合沪苏浙农业农村、司法部门制定了《长江三角洲区域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2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ahnyncfgc@126.com。

2.邮递信件:安徽省合肥市徽州大道193号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邮政编码 230001。

附件:长江三角洲区域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

   附件:长江三角洲区域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docx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7月3日

 地区: 安徽 
 标签: 行政处罚 纲要 违法行为 农业 发展规划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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