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有关要求,在长江三角洲区域农业农村领域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合力优化更具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推进区域执法标准统一,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司法厅联合沪苏浙农业农村、司法部门制定了《长江三角洲区域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2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ahnyncfgc@126.com。
2.邮递信件:安徽省合肥市徽州大道193号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邮政编码 230001。
附件:长江三角洲区域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
附件:长江三角洲区域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docx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