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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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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3-31 11:04:46  来源: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711
核心提示: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质量强省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30 截止日期 2023-04-30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合肥市
备注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质量强省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4月3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电话:62315454、62315453;联系人:尤爱城、莘灏。

2.邮件发送至:hfszl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3.信函寄至:合肥市宿州路317号,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邮编:2300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4.通过本网站调查征集模块直接留言(页面上方,我要留言);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 3月30日

附件

关于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质量强省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与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增强质量第一意识,健全质量政策,完善质量治理,提高全民质量素养,加强全领域全面质量管理,促进质量变革创新,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推进品牌建设,打造产业质量竞争优势,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奋力谱写合肥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产品、工程、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合肥品牌影响力逐步彰显,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群众,质量强市建设稳定保持在全省前列,质量总体水平达到长三角先进水平。

——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高。经济结构更加优化,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单位GDP资源消耗不断下降,全要素生产率、亩均产值显著提升,经济发展新动能和质量竞争新优势显著增强。

——产业质量竞争力持续增强。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和质量效益稳步提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长三角城市先进水平,质量竞争型产业规模显著扩大。服务供给有效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需要。建成具有国际引领力的质量卓越产业集群。

——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显著提升。质量供给和消费需求更加适配,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98.5%以上,制造业产品合格率达到96%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达到95%以上;消费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4%以上;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一次验收通过率达到100%,其他水利工程项目一次验收通过率达到100%;引导鼓励建筑工程争先创优,打造精品工程;公共服务满意度达到83以上,消费者对消费环境的总体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品牌建设取得更大进展。品牌培育、传播、保护、利用四大行动取得丰硕成果,加快振兴特色工艺、特色餐饮等老字号品牌,孵化更多合肥原创品牌,打造一批特色地理标志品牌,推动“合肥品牌”向“中国品牌”“世界品牌”升级。到2025年,新增2个“全国质量标杆企业”、30个“安徽工业精品”、100个“皖美品牌示范企业”、50个“皖美农品”、 20个“安徽老字号”,培育1—2个市场占有率行业领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合肥自主品牌。争创中国质量奖实现突破。

——质量基础设施更加现代高效。质量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布局更加合理,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实现更高水平协同发展。建成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20项、全省最高计量标准3项,新增牵头和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5项、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600项、地方标准500项、团体标准50项以上,累计获得各类质量认证证书5万张以上,围绕十大新兴产业建成一批高水平检验检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打造一批高效实用的线上线下一体化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集成服务平台。

——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质量政策法规逐步健全,质量监管体系更趋完备,重大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更加有效。重点监控目录产品监督抽查覆盖率达100%,长三角质量监管一体化取得突破性进展,质量人才队伍持续壮大,质量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到2035年,质量强市建设位居全国前列。建设国家质量创新先导区,打造质量强国标杆城市。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质量支撑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企业的质量品牌实力达到更高水平,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二、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

(三)突出质量发展数字赋能。发挥国家实验室和大科学装置等创新平台优势,构建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质量创新体系,协同开展质量技术、管理、制度创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聚焦十大新兴产业开展质量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加快推进前沿引领技术、重大颠覆性技术突破。实施一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攻关项目,突破量子精密测量等重大标志性质量技术,研制在线检测等关键质量装备。推动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质量管理融合,强化质量管理数字化关键业务场景创新。推动合肥企业与云资源深度对接,指导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激发质量创新活力。建立质量专业化服务体系,协同推进技术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应用,加速质量创新成果转化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突出质量发展绿色引领。持续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提升绿色产业比重,提高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鼓励引导重点企业对标能效标杆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培育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开展能效标识监督检查,加强碳计量基础前沿、共性关键和重点领域计量技术研究,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全面推行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建造,实施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加快推进绿色产品认证,增加绿色产品市场供给。加强资源循环利用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和实施,实现资源绿色、高效再利用。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健全碳计量标准装置,推进碳计量监测技术中心建设。加大绿色产品监督抽查力度,发布消费提示,引导绿色消费。到 2025 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突出质量发展利民惠民。开展质量惠民行动,引导企业加快产品创新、服务升级和质量改进。促进定制、体验、智能、时尚等新型消费提质扩容。实施“放心消费在合肥”行动,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街区(商圈、市场)、行业、乡村和县(市、区)创建活动,积极打造长三角重要的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探索建立产品和服务消费后评价制度,广泛开展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加强消费教育引导,提高消费者维权能力。鼓励企业投保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相关保险,健全质量保证金制度。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及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建设,落实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制度。建立完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逐步扩大消费投诉公示覆盖面,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消保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构筑产业质量竞争优势

(六)强化产业基础质量支撑。实施产业基础质量提升工程,加强重点领域产业基础质量攻关。坚持自主可控、安全高效,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实施产业基础能力提升攻坚行动,加快补链延链强链,加大重要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突破一批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瓶颈,提高一批关键基础材料自给保障能力,推广应用一批先进制造基础工艺,建成一批规模化产业新型基础设施,形成一批有核心竞争力重点产品,产业基础能力明显增强。聚焦先进存储、智能语音、智能电动汽车、下一代显示技术、精准医疗、新能源等领域争创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大力扶持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等创新产品应用。加强技术创新、标准研制、计量测试、知识产权等产业质量技术基础能力建设,加快产业基础高级化进程。(责任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七)增强产业质量竞争能力。全面实施对标达标提升行动,加强产业链全面质量管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有机农业、都市农业、互联网农业,加快蔬菜、草莓、龙虾、家禽、乳品、苗木花卉等12条农业产业链建设,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实施种业之都建设三年行动,推进智能育种加速器、生物育种创新平台建设,推深做实“两强一增”行动,做大做优重点产业,促进农业提质增效,争创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到2025年,力争培育10个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产、优质、高效、多抗的突破性品种,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培育壮大质量竞争型产业,实施制造业产业链升级工程,培育300户左右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规上工业企业达3200户,其中百亿元以上企业30户,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0户。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行动,新增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30个。推动服务业内部细分行业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和服务系统集成,促进“物流+”“设计+”“电商+”等跨界融合发展,推动服务业质量升级。开展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行业深度融合发展试点,推进国家“两业融合”试点建设,建成省级以上两业融合试点20个。(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八)培育质量卓越产业集群。优化“16+N”重点产业链布局,加快壮大新型显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三大产业集群,力争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成为第二批国家战新产业集群。深入开展“链长制”“群主制”, 着力推动产业融合化、集群化、生态化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形成“2+5+3+X”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体系——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两大地标产业,做优生物、高端装备制造、光伏及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环保五大支柱产业,培育数字创意、科技服务、制造服务三大新兴服务业,加快量子科技、空天信息、应急安全产业化步伐,发展先进核能、类脑智能、元宇宙等未来产业。加强先进技术应用、质量创新、质量基础设施升级,培育质量竞争优势突出、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一批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和标准化创新中心,加强创新技术研发,推进标准转化,推广卓越质量管理实践。依托合肥高新区、合肥经开区、合肥新站高新区、合肥蜀山经开区、合肥自贸片区等,打造技术、质量、管理创新策源地,培育建设5个以上具有国内重要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10个以上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县(市)区全覆盖,各县(市)区、开发区分别建成1个以上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投促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九)推动区域质量协同提升。加强质量政策引导,推动区域质量发展与生产力布局、区位优势、环境承载能力及社会发展需求对接融合。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力推进省际产业园区合作,推进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等产业联盟,联合实施补链固链强链行动。推进合肥都市圈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加快都市圈环线、巢马城际等通道建设,推进合六经济走廊、合淮产业走廊发展,全面提速市际毗邻区建设。优化农业发展布局,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以质量提升助推乡村振兴。健全区域、城乡质量协同机制,遴选1—2个优势产业开展长三角质量提升示范试点项目建设。坚持全域提升与重点突破并重,争创质量强国标杆城市、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一批省级质量强县(市、区)。依托中心城区,推动质量协同发展试点,打造国家质量创新先导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快产品质量创新升级

(十)推动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升级。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加强“从农田到餐桌”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开展重点地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土壤风险排查和整治,加大监测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的认证管理,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提升粮食品种品质品牌。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推动食品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加强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加快构建全程覆盖、运行高效的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信用和智慧赋能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全链条质量安全水平。强化药品流通、使用环节和疫苗储运环节监管,配合仿制药与原研药、专利药的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加强农产品食品药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动畜禽“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推动农产品食品信息化追溯管理,实现重点类别产品全过程可追溯。(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林园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提高消费品供给质量。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提高研发设计与生产质量,推动消费品质量从生产端符合型向消费端适配型转变。鼓励高端定制和个性化定制,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加快传统消费品创新迭代,推动基于材料选配、工艺美学、用户体验的产品质量变革。加强产品前瞻性功能研发,强化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和技术标准研制,提升可穿戴设备等新型消费品优质供给。大力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开展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新型显示、机器人等高端产品认证,以创新供给引领消费需求。增加特殊群体消费品供给,强化安全要求、功能适配和使用便利。加强政府引导、机构指导和企业主导,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实施外贸发展提升行动,提升出口商品品质和单位价值。对消费投诉集中、共性质量问题突出的产品开展专项治理,压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二)推动工业品质量升级。发挥工业设计对质量提升的牵引作用,实施工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构建“设计+研发+用户体验”的企业创新设计体系。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发,提升重大技术装备制造能力和质量水平。建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体系,加强检测评定能力建设。完善“三首”产品研发和示范应用体系。实施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推进基础制造装备向高精化、高速化、智能化和复合化发展,加强轨道交通装备、工业车辆、工程机械、先进农机、智能电网设备等产品技术研发和质量攻关。实施制造业可靠性“筑基”工程和“倍增”计划,完善可靠性标准,加强企业质量与可靠性管理,运用数字智能技术赋能可靠性提升。(责任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五、打造安全绿色优质建筑工程

(十三)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全面落实参建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主体责任。强化落实工程质量检测、监测、施工图审查等机构的质量责任。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程竣工永久性标志牌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强化质量责任追究追溯。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和发包制度,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保证合理工期、造价和质量。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推行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工程施工岗位责任制,严格进场设备和材料、施工工序、项目验收等全过程质量管控,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实施举牌验收,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完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推行住宅工程质量保险,探索建立工程质量保险与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品质提升、工程质量保修相结合的互动机制。加强建筑运营维护管理,保证房屋使用安全。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全链条质量监管,完善日常检查和抽查抽测相结合的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充实一线监督力量。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将企业工程质量情况纳入招标投标评审,加强标后合同履约监管。(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房产局、市公管局)

(十四)推动建材质量整体跃升。加快高强度高耐久、可循环利用、绿色环保等新型建材研发与应用,开展新型墙体材料确认工作,推动钢材、水泥等传统建材质量升级。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进产品认证,提升产品质量。健全绿色建材市场体系,引导公众树立绿色消费理念,选用绿色建材产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对装配式建筑构配件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完善过程检测、出厂验收等制度,建设单位或受其委托的第三方应对装配式建筑构配件实行驻厂监造,确保构配件出厂质量合格。落实建材生产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压实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对影响结构强度和安全性、耐久性的关键建材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强化建材质量监管,坚持建材“先检后用”,严格执行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和送检等制度,加大对建筑用钢筋、防水材料、保温材料等重要建材的专项抽查抽测力度,杜绝不合格建材进入工程现场。开展重点建材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质量违法行为。突出行业共性问题,实施建材产品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促进行业质量提升。(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五)打造精品工程。树立全生命周期建设发展理念,构建现代工程建设质量监管体系。加快培育一批钢结构等具有国内领先施工工艺技术的建筑品牌。完善标准体系和支持政策,鼓励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单位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建设品质。在民用建筑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加强工程设计建造管理,完善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论证机制,提高建筑设计方案决策水平。推进建筑信息模型、物联网等技术在建筑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鼓励企业加强工法的开发和应用,加快技术积累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建筑业技术创新及研发投入,突破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应用。加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高水平应用,建设一批国家级优质工程。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推进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动高星级绿色建筑发展。加快培育具有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鼓励建筑业企业“走出去”。(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自规局、市科技局)

六、促进服务供给扩容提质

(十六)推动生产服务数字化专业化。支持各类涉农服务主体与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全面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聚力打造科技服务、信息服务两大核心服务业。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为引领,充分发挥合肥科创资源与特色服务领域优势,大力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节能环保等服务产业。依托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抢抓数字化发展机遇,推动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大力推广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重点发展工业互联网、网络信息安全、高端软件等服务领域。力争到2025年,全市科技服务业、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分别达到1000亿元、2000亿元,基本建成具有国内比较优势的数字经济高地和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服务中心。全力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以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深化专业化分工,加快发展咨询、法律、会计、人力资源等高端服务,建设国家物流枢纽、区域金融中心、会展中心。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鼓励服务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加快推进服务业数字化。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建设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国家级工业设计产业化示范基地,争创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构建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打造长三角现代服务业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七)推动生活服务品牌化多样化。布局发展高端服务业,建立健全行业标准,着力提升服务品质。优化提升城市商圈布局、建设高品质特色街区、推进社区商业精细化与品质化发展、加快推进多业态融合发展、推动餐饮住宿特色化发展,提高消费规模与品质。推进家政服务规范化和职业化建设,支持家政企业品牌化、连锁化、平台化发展,加快“互联网+家政”发展。规范提升物业服务,着力改善居住环境。实施文旅精品创建行动,打造系列精品文旅路线,发展乡村旅游、康养旅游等精品项目,推进文化娱乐行业大众化、精品化。提升面向居家生活、户外旅游等应急救援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引导网约出租车、定制公交等个性化出行服务规范发展。支持航空公司和机场建立旅客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提高服务质量水平。发展壮大体育服务,提升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品质。大力发展现代商贸。推动城市中心商圈品质升级,探索建设互动体验式智慧商圈,发展体验服务、共享服务、定制服务、高雅服务等新业态。加大信息技术应用,引导传统商贸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智能化升级,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全面提升生活性服务品质和消费满意度,推进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合肥服务”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力争到2025年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达到12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房产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八)推动公共服务普惠化优质化。围绕城乡居民生活便利化、品质化需要,加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卫生、文化等公共设施服务质量。深化政务服务改革,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高频事项,建立闭环管理机制,推进“一照多址”改革,提高线下“一窗综办”、线上“一网通办”水平,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实施基本公共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等提质扩容行动,争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示范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智慧图书馆、智慧博物馆、数字文化馆(站)建设。提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功能,社区“三公里”就业圈充分就业实现全覆盖,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创建国家公共就业示范城市。实施就业社保服务提质工程,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开展个人养老金制度先行先试。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加快发展智慧养老,探索发展互助性养老,创建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县(区)。开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多元主体参与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推进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提升防控传染病跨境传播能力。实施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城市优质医疗资源向县域下沉。加强公共配套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改造。(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文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数据资源局、合肥新桥机场海关,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七、增强企业质量品牌竞争力

(十九)激发企业质量创新活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促进品种开发和品质升级。推动企业加强创新技术研发,开展先进标准研制,推广卓越质量管理实践,推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支持企业牵头组建质量创新联合体,建设一批以质量升级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打造开放、协同、高效的质量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实施中小微企业质量提升精准帮扶行动。开展质量攻关、质量比对和QC小组等活动,提升中小微企业质量技术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引导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制定实施以质取胜发展战略,创新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建立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促进质量管理创新变革。开展质量管理数字化赋能行动,依托羚羊等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数字化、智能化质量管控模式,推动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等全流程信息化转型。实施企业质量管理“领跑者”计划,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有效促进供应链配套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产品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开展质量标杆和领先企业示范活动,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实施“大国工匠”行动计划。深化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建设,力争到2025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

(二十一)着力打造合肥品牌。实施质量品牌提升工程,以中国质量奖、省市人民政府质量奖为引领,培育遴选一批竞争力强的自主品牌。建立以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为基础的品牌发展战略,推动产业集群品牌建设,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引导集群内企业标准协调、创新协同、业务协作、资源共享,推动产业链提质升级。加快服务业品牌培育,推动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培育一批合肥“中华老字号”,打造“徽动消费·合肥GO”品牌。加强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和保护,加快环湖绿色有机农业带建设,培育“巢湖大米”地标品牌。以“三地一区”为重点,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品牌,推进品牌经济比重不断提升。加强与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合作共建,到2025年,力争建成2个全国优质农产品品牌产业园、1个全国农产品品牌供应链销售中心和1个新能源汽车国际品牌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八、推进现代化质量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二)加快完善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实施计量能力提升工程。加强量子计量、量值传递扁平化和计量数字化转型技术研究,攻克超导、高温、低温、大电流等关键计量测试技术,建立一批先进制造业急需的高准确度、高稳定性计量标准。健全科技创新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机制,完善技术标准共建、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功能,标准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争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加强质量共性技术攻关,开展标准(标准样品)试验验证、计量检测技术方法和测试装备、产品安全评估和监管技术等研究。面向十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建设一批质检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加快国家家用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二期工程建设,建成绿色健康家居测试中心、电子电气可靠性试验中心、失效分析测试中心/软件评估中心、新能源终端装备测试中心、新材料分析测试中心等5大中心,推动高精度、多参数融合和阵列化等先进检验检测技术和装备研发。加强检验检测认证品牌建设。做好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保障。鼓励社会各方共同参与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十三)提高质量基础设施管理水平。建立协调高效的质量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分级分类管理。深化全市计量技术机构改革,推进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逐步构建政府统筹、依法管理的量值传递体系和市场驱动、高效开放的量值溯源体系。推进标准化运行机制创新,优化标准供给二元结构,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全面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企业标准总监制度。实施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强化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与实施监督,提升标准供给质量和效率,推动标准化与国内国际先进水平接轨。深化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培育一批操作规范、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的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做大做强做优。落实自贸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制。强化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监管,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

(二十四)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行动,围绕合肥现代化建设需求,合理配置数据、设备、人才资源,强化计量、标准化和合格评定等技术服务。推动质量基础设施资源开放共享,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实施“标准化+”行动,促进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突出生态环保、健康、安全、乡村振兴等领域,强化标准支撑。实施质量基础设施拓展伙伴计划,鼓励社会组织、专业技术机构、行业优势企业开展标准研制、计量校准、检测认证等服务。发挥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安徽)合肥片区等平台作用,为企业发展提供全溯源链、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参与对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跟踪、研判、预警、评议、应对。瞄准国际质量前沿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提升计量、标准、检测、认证等国际互认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庐州海关)

九、推动质量共治共享

(二十五)完善质量法治政策体系。贯彻落实质量、产品安全、质量基础设施等领域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程质量违法等行为,深化跨行业跨区域监管执法合作,全方位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街接。支持开展质量公益诉讼和集体诉讼,推动落实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质量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质量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完善县(市)区政府质量奖激励制度,提升政府质量奖影响力。参与质量分级标准制定,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分级,引导优质优价,促进精准监管。实施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质量披露制度,鼓励企业实施质量承诺和开展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和招投标制度,将质量、安全等要求贯穿到全过程,推动形成需求引领、优质优价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机制。对企业提升质量、品牌培育等方面投入,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归集标准和范围的,在所得税税前按规定实行加计扣除。强化对质量改进、技术改造等的金融服务供给,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质量创新金融扶持力度。支持高校设置质量管理工程等质量学科,推动质量专业能力与新技术新产业深度融合。将质量知识纳入公民基本科学素质培育体系和义务教育。完善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培训制度和工作体系,推广中国特色学徒制。推动质量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制度与技能人才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消保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公管局、市人社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六)加大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精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互联网+监管”风险监测预警处置,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新模式,健全“通用+专业”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机制,强化质量领域信用监管。创新质量监管方式,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强化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健全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机制,完善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处置。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开展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建立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信息共享和部门协作机制,提升缺陷产品召回监管效能。探索构建电线电缆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逐步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质量安全追溯链条。加强产品防伪监督管理。探索开展质量安全“沙盒监管”试点,为新产品新业态发展提供容错纠错空间。着力打造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开展生产经营、平等受到法律保护、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打击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加强与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相关的产品检验,严厉打击进出口商品假冒伪劣行为。推动平台经济数字化协同化常态化改革,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七)强化质量共治交流合作。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多元治理机制,强化企业主责和行业自律。广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快质量升级。支持群团组织、一线班组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创新、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支持社会组织开展质量技术服务,推动行业质量进步。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健康安全消费理念,积极参与质量社会监督等活动。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和最佳实践。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质量文化建设,开展“质量月”、质量品牌故事大赛、质量创新技能大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开展长三角质量提升示范试点建设,加强重点产业跨区域质量协作,合力打造世界级新兴产业集群。强化旅游市场信用监管,实施跨区域跨领域守信激励和信用联动惩戒。参与长三角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共同发布《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质量标准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报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文旅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消保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组织保障

(二十八)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质量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完善市质量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加强对全市质量发展、质量强市建设、质量品牌推进、质量安全监管、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发挥市、县质量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整体有序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二十九)狠抓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将质量强市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将本实施意见主要任务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要积极研究配套政策,促进产业、财政、金融、科技、贸易、环境、人才等政策与质量政策协同,推动实施意见有效落实。

(三十)强化考核评估。落实质量督察制度,形成有效的督促检查和整改落实机制。深化质量工作考核,优化考核方法和考核指标,将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对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建立实施意见落实评估机制,对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进行动态跟踪评估,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请示。

 地区: 合肥市 
 标签: 纲要 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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