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关于打造“浙里食安”建设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先行省的意见》的公示

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关于打造“浙里食安”建设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先行省的意见》的公示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3-09 11:34:37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17
核心提示:根据《2023年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要点》(浙共富办〔2023〕2号),“浙里食安”已被列入共同富裕标志性成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起草了《关于打造“浙里食安”建设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先行省的意见》。现将《关于打造“浙里食安”建设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先行省的意见》予以公示。
发布单位
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08 截止日期 2023-03-16
有效性状态 地区 浙江
备注  

根据《2023年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要点》(浙共富办〔2023〕2号),“浙里食安”已被列入共同富裕标志性成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起草了《关于打造“浙里食安”建设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先行省的意见》。现将《关于打造“浙里食安”建设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先行省的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8日至3月16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8:30—17:30)等方式反映意见建议。以单位名义反映反映意见建议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建议的,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71-89761533;

电子邮箱:zjssyab@163.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1503室(邮编:310005)。

附件1.关于打造浙里食安建设食品安全现代化先行省的意见.pdf

附件2 浙里食安系统架构图1.0版.pptx(官方未发布)


 地区: 浙江 
 标签: 工作要点 标志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1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9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