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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公开征集农业农村标准技术审查评估专家的通知 (农质安(标)函〔2023〕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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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4-07 04:36:07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3237
核心提示:根据《农业农村标准项目库管理规定(试行)》《农业农村行业标准审查技术规范》《农业农村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等制度安排,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开展农业农村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立项评估、报批复核及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评审及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按照《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标准技术审查评估工作科学性、权威性,确保标准的质量和效益,全面支撑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简称“部农安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组建农业农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农质安(标)函〔2023〕87号
发布日期 2023-04-07 截止日期 2023-04-30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标准项目库管理规定(试行)》《农业农村行业标准审查技术规范》《农业农村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等制度安排,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开展农业农村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立项评估、报批复核及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评审及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按照《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标准技术审查评估工作科学性、权威性,确保标准的质量和效益,全面支撑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简称“部农安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组建农业农村标准技术审评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主要职责

农业农村标准技术审评专家职责包括:

(一)对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规划、方针政策、制度规范以及重大项目等提供技术咨询;

(二)对农业农村标准立项审评、报批复核等工作提供专家意见;

(三)对农业农村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评估和考核评价提供咨询意见;

(四)对农业农村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提供论证意见。

二、专家基本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养,能够认真履行专家职责,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农业农村标准技术审评工作;

(二)了解国家农业农村宏观政策,熟悉标准化法律、法规,掌握相关专业领域政策及标准化工作发展趋势和需求,具有从事标准化研究、标准制定、标准化管理等方面的经历;

(三)有较好的分析判断能力和表达能力,原则上年龄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

(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专家应为副高以上职称,行政管理人员(副处级及以上职务)或企业高管(副总及以上职务)职称不限,但应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主管或从事标准化工作5年以上。

三、申请程序

(一)填报表格。登录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站(网址:http://www.aqsc.org/),在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并填写《农业农村标准技术审评专家申请表》(简称“《申请表》”)(附件1)。

(二)提交材料。推荐单位在《申请表》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推荐《专家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caqszlbzc@126.com)。担任农业农村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专家,由标委会根据要求统一推荐,推荐数量不超过15个,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四、专家入库

部农安中心对专家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农业农村标准技术审评专家库。部农安中心根据工作需要,选请入库专家参与有关标准技术审评工作。

联系人:杨云燕,010-59198529。

附件:   1.农业农村标准技术审评专家申请表.docx

   2.专家信息表.xlsx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23年4月6日

附件: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公开征集农业农村标准技术审查评估专家的通知.pdf

 地区: 中国 
 标签: 批复 农业 工作要点 体系 评审 评估 产品质量 标准化 技术规范 国家标准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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